中华人民共和国
习近平主席
中国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74号中南海<
100017

 

尊敬的习主席:

作为作家,艺术家,和美国笔会中心的支持者,我们给写您写这封信以表达我们对刘霞被持续软禁的处境的担心。我们请求您解除所有对刘霞的限制,包括对她行动自由的限制,并允许她自由会见她的家人,朋友,和媒体人士,并与他们进行自由交谈。

刘霞是一名有名的中国诗人,记者,和摄影师。虽然她从来没有被控犯有任何罪行,自从2010年她一直处于软禁的状态。正如您所知,刘女士是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刘晓波深爱的妻子,刘晓波在今年7月13日去世。导致她的长期软禁的唯一明显的原因就是她与刘晓波的关联。多年的强制软禁让她的的身体状况和心理健康令人担忧,她还被诊断出有抑郁症和心脏病。

刘霞最后一次在公共场合露面是7月15日,那天她参加了她的丈夫的追悼会。从那以后,她再也没有在公共场合被看到过。她的朋友一直都无法与她会面。试图去看望她的记者和外交官们也被国保拒之门外。八月份刘霞出现在一个短视频里说她需要时间来悼念,但大家普片认为这段视屏是有脚本的,刘霞说出来的话语都不是自愿的。

虽然中国的官员声称刘霞是自由的,当前形势显明她实际上仍处于被隔离监禁的状态。她被与外界隔离,并且被禁止自由会见她想要会见的人和去她想要去的地方。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主席,美国国务卿,德国驻华大使馆以及其他人都表示希望您能解除所有对刘霞的限制并确保她的行动自由。作为作家,记者,以及言论自由的拥护者,我们加入他们的呼吁。

我们的呼吁源自于中国的法定义务,中国应该履行其维护刘霞人权的法定义务,而这个法定义务即是国内的也是国际的:“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保障言论自由,行动自由和不受任意拘留的权利。中国在“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上有签字。2011年,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作出裁决,中国对刘霞的软禁违反了国际法。身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一员,中国能够遵守这些国际义务是尤其重要的。

中国的宪法也保障言论自由(第35条),人身自由(第37条),以及通信自由(第40条)的权利。然而在没有明显的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刘霞被持续软禁,她的这些权利都没有得到保障。

我们也向您的良心和同情心发出呼吁。刘霞多年来因为丈夫是被中国视为持不同政见的刘晓波,已经受了很多痛苦。她并没有犯任何罪行,也并没有被控犯有任何罪行。她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她被与那些关心她的人隔离,她同时为失去丈夫而深感悲痛。她应该拥有会见她的家人,朋友,以及国际友人的自由。她应该拥有行动自由以及与外界团聚的自由。

基于上述内容,我们极力主张您解除所有对刘霞的限制,并确保她的言论自由,会见他人的自由,以及行动自由。

此致,

Chimamanda Adichie
Kwame Anthony Appiah
M.E. Atwood
Paul Auster
Robert Caro
Michael Chabon
Sandra Cisneros
John Coetzee
Teju Cole
Jennifer Egan
Louise Erdrich
Jules Feiffer
Louise Glück
Peter Godwin
Philip Gourevitch
John Green
Lev Grossman
Jessica Hagedorn
Donald Hall
Daniel Handler
Khaled Hosseini
Siri Hustvedt
Mary Karr
Nicole Krauss
Chang-rae Lee
Jonathan Lethem
Janet Malcolm
Colum McCann
W.S. Merwin
Claire Messud
Rick Moody
Azar Nafisi
Susan Orlean
George H. Packer
Robert Pinsky
Francine Prose
Zia Haider Rahman
Philip Roth
Norman Rush
George Saunders
Stacy Schiff
Alice Sebold
Elif Shafak
Andrew Solomon
Stephen Sondheim
Alec Soth
Tom Stoppard
Elizabeth Strout
Rose Styron
Colm Tóibín
Anne Tyler
Ayelet Waldman
Tobias Wolff